11月9日晚,貴州磷化集團官微對外發出《貴州磷化集團致廣大客戶告知書》,要求客戶作出承諾,化肥產品購銷合同中涉及的貨物均僅限于國內銷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口。
《客戶告知書》稱,當前國內化肥原材料價格高企,出口需求旺盛。部分貿易中間商得到該公司貨源后私自進行邊貿出口,罔顧國內耕作需求,活躍于謀利營私,這類行為嚴重違背了該公司履行國企擔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初衷。
為此,貴州磷化集團在《客戶告知書》中提出,要求全體客戶作出如下承諾,響應助糧惠農的責任擔當:為確保國內糧食作物用肥安全,凡所有與貴州磷化集團旗下各子公司簽訂的化肥產品購銷合同中涉及的貨物均僅限于國內銷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口。否則,貴州磷化集團有權解除與該客戶的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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