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消息,6月9日,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其中包括山東東營市有關部門違規審批,導致多個新建、擴建化工項目違法侵占黃河河道等問題。
黃河口生態地位特殊,其生態系統安全及良性循環對黃河下游及渤海水環境起著重要作用。刁口河是黃河備用入海流路,屬于黃河干流。督察發現,地處黃河口的東營市,在河道管控和水資源保護節約存在短板。
2025年5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東省發現,東營市對黃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違法違規開發建設,水資源保護節約問題多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規定,禁止侵占刁口河等黃河備用入海流路;禁止在黃河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項目;禁止違法利用、占用河道水域和岸線。
但是,2023年4月黃河保護法施行后,東營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其中,違法新建赫邦化工公司6萬噸/年特種環氧樹脂一體化,睿力生物科技公司5萬噸/年雙甘膦,萬豪化工公司年產8000噸精細化工中間體、1600噸原料藥等化工項目;擴建凱布爾化工公司1600噸/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項目。截至督察進駐時,已有部分項目建成投產。
2025年3月12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東營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新建、擴建化工項目
督察還發現,迪陽新型材料公司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堆存工業固廢粉煤灰約49萬噸,占地約317畝,無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措施,污染周邊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在此過程中,地方有關部門出現違規審批。2023年5月,山東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等8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持續推進沿黃重點地區工業項目入園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10月,山東省印發《山東省沿黃生態廊道保護建設規劃(2023—2030年)》,均明確要求禁止在黃河干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然而,東營市、利津縣有關部門及相關園區,違法違規為上述多個新建、擴建化工項目辦理審批手續,如2024年以來,為萬豪化工公司年產8000噸精細化工中間體、1600噸原料藥項目辦理安評、環評、工程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
2025年5月29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萬豪化工公司新建化工項目已基本建成
此外,東營市2020年被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為黃河地表水資源超載區,按超載區治理要求,東營市組織編制超載治理方案,明確節水任務,并于2022年年底經山東省批復同意實施。
督察還發現,東營市相關節水工作不實。東營市墾利區勝坨第二污水處理廠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應于2023年投入使用,但截至督察時仍未投運,365萬立方米/年節水任務落空。利津縣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公司涼水塔節水消霧項目、利華益利津煉化公司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工程2019年年底前就已建成投運,但東營市2022年仍將上述兩個項目作為超載區治理期內新增節水能力上報,虛報節水量533萬立方米/年。
2025年4月4日,督察組暗查發現,東營市墾利區勝坨第二污水處理廠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已建成仍未投運,節水任務落空
督察認為,東營市及有關部門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還有差距,黃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力,水資源保護節約工作不嚴不實。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此前在2021年8月至9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組指出,東營市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近5年年均生態補水量僅0.6億立方米左右,遠不能滿足目標要求。2020年水利部門分配給東營市生態補水指標4.48億立方米,大量被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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