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天津港保稅區臨港區域是經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正式批復的全國第一批14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之一,海域資源豐富、發展潛力很大,目前也聚集了一批海工裝備制造龍頭企業,為加快天津港保稅區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別制定了《天津港保稅區支持海洋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本政策重點支持海工裝備、海水淡化、保稅維修等產業領域,并就京冀產業承接、“一帶一路”業務拓展、海洋人才等方面給予支持,共包括6個方面的具體措施。
一是支持海工裝備產業發展方面。涉及研發設計、制造、貿易服務等全產業鏈。支持研發設計上,鼓勵現有海工裝備企業建設工程中心、科技中心等創新平臺,經評審后可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10%,最高500萬元的獎勵。對新落戶的研發設計項目,適用現有科技政策支持。支持制造企業做強做優上,對新設立的海工裝備制造項目,自企業實際投產之日或下一公歷年度起,給予80%的企業發展金支持。對海洋企業購買的經市級及以上部門認定的的首臺(套)海洋裝備產品保險和首批(次)新材料保險,給予不超過3%費率上限的補貼,以引導企業加快海洋裝備和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對現有海洋軍工企業將民品業務分離,單獨設立法人公司,不新增用地的,給予五年80%的企業發展金支持。支持拓展服務業務上,鼓勵設立設備或原材料集中采購結算平臺、技術交易平臺等服務業平臺,并給予一定比例的企業發展金支持。
二是支持保稅維修產業發展方面。涉及協助申請上級資金、享受出口退稅、開展保稅維修資質認證、鼓勵以區內注冊企業名義開展業務以及更便捷的固廢處理模式等5個方面具體舉措。保稅維修企業單獨核算服務貿易進出口業務的,協助申報商務部、天津市商務局資金支持。支持將維修時采購的國內原材料按照一般貨物出口模式辦理出口退稅。對首次獲得保稅維修專利、維修資質或授權的區內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以區內注冊企業名義開展保稅維修業務的,給予75%的企業發展金支持。在符合環保要求的情況下,保稅維修企業可按非保稅區模式開展固體廢棄物處理。
三是支持海水淡化產業發展方面。天津港保稅區對海水淡化保障供水需求的項目,按年實際供水量每噸1元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年。另外,還鼓勵引入戰略投資者,推廣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PPP項目。
四是支持海洋企業開拓“一帶一路”業務方面。涉及通關便利化支持、鼓勵以區內企業名義開展業務、金融機構獎勵等具體措施。區內海洋企業開拓“一帶一路”業務的,天津港保稅區在通關環節協助辦理綠色通道。鼓勵將“一帶一路”業務收入分開核算,訂單收入首次超過1000萬元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并給予75%的企業發展金支持。我們還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新承接訂單給予預付款保函等金融支持,并積極申報現有金融政策支持。
五是打造京津冀海洋產業發展高地方面。涉及承接北京海洋產業功能疏解、航運業務集聚、建立產業聯盟、舉辦海洋產業活動等4個層面的具體舉措。對北京轉移的海工裝備、海水淡化項目,可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對實際利用資金在5000萬元以上并在區內實際經營的航運高端服務企業,根據其地方經濟貢獻可給予一定比例獎勵。對海洋企業在天津港保稅區牽頭成立的海洋產業聯盟,經認定,可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貼。對舉辦的海洋產業活動,經認定后,按每次活動費用的30%給予扶持(京津冀層面活動扶持比例可提高至32%),年度獎勵金額可高達100萬元。
六是海洋企業人才支持方面。天津港保稅區鼓勵海洋企業在區內設立勞務外包平臺,平臺繳納個稅總額達到5000萬和2000萬的,分階梯給予一定比例的支持。此外,對海洋人才引進等方面還有一定的補貼。
據悉,天津港保稅區這些具體措施,充分考慮了海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難點及痛點問題,力求構建海洋產業發展全產業鏈,打造海洋產業發展生態圈,以此促進天津港保稅區區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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