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工信廳發布《關于同意江西吉水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擴容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江西省化工行業規范化管理辦法》(贛工信規字〔2025〕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經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初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水利廳等6部門共同審核,江西吉水工業園區化工集中區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擴容有關要求,化工園區競爭力達到《化工園區競爭力評價導則(HG/T6312-2024)所列的二級水平,同意其擴容。本次擴容區域面積為59.61公頃,共分4個片區。
通知明確,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批準擴容的認定化工園區應在2年內申請復核,通過復核前,擴容區域內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不得投產(含試生產)。2年內未申請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逾期仍未通過復核的,本次擴容終止”。
通知要求,吉安市政府要督促指導化工園區發揮在行業發展中的主陣地作用,按照產業政策、安全和應急、環境保護等有關要求,加強日常管理,完善配套設施,優化產業結構,推動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打造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化工產業鏈,持續提升化工園區競爭力和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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