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外貿司發布公告,就《光伏組件出口產品低碳評價要求(征求意見稿)》行業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標準規定:出口光伏組件碳足跡不超過415 kgCO2/kWp。該限值是在調研26家企業數據(碳足跡分布在330-815 kgCO2/kWp之間)的基礎上,參考有關國家標準確定的,約為調研樣本的前40%水平!
根據征求意見稿,將采用“搖籃到大門”的方式,跟蹤光伏組件產品原材料獲取階段、制造階段的碳排放。
1.光伏組件出口產品低碳評價要求(征求意見稿)
2.《光伏組件出口產品低碳評價要求(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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