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優先聚焦市場需求迫切、外貿壓力嚴峻、減排貢獻突出、數據收集完整、產業鏈供應鏈帶動明顯的鋰電池、光伏產品、鋼鐵、紡織品、電子電器、輪胎、水泥、電解鋁、尿素、磷銨、木制品等產品開展相關工作。
《通知》提出,試點工作選取市場監管總局遴選的認證機構作為認證實施主體,依據統一的認證實施規則開展試點認證,獲證產品加貼統一認證標識,試點期限為3年。
根據《通知》,申報試點需滿足相應條件。首先,試點產品所在區域的產業規模或銷量處于國內行業領先地位,產業鏈完整度好,區域內或省內能夠覆蓋全產業鏈的85%以上,原材料、運輸、生產加工、分銷、回收處置等配套企業合計70家以上,形成國內領先的產業鏈優勢,具備較好的產品碳足跡數據基礎,能夠提供較為完整、準確、可靠且覆蓋全產業鏈的產品碳足跡背景數據。
其次,試點產品所在區域具備較好的質量認證基礎與降碳潛能,重視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創新動力強,能夠推動建立統籌協調的試點工作管理機制,具備較強的政策支持力度與財政資金保障。
再次,參與試點的相關單位具備較好的質量認證基礎,熟悉質量認證工作并有專門的部門或人員負責認證管理。熟悉產品碳足跡量化的相關標準與要求,已開展或擬開展產品碳足跡量化的數據收集工作。
據了解,試點申報及實施工作由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同級生態環境、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開展。主要任務包括建立工作體系、提高數據質量、保障數據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強化質量管控、創新政策機制、健全效果評估、豐富應用場景等8項。
《通知》明確,加強對認證活動和獲證企業的跟蹤指導,確保認證的有效性與公信力,嚴厲打擊虛標產品碳足跡標識行為,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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