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要求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三個標志性戰役。
近年來,通過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但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大氣污染問題仍然突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重污染天氣、臭氧污染、柴油貨車污染等突出問題為重點,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標志性戰役。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取得積極成效,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 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水平顯著提高,移動源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下降。
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和居民取暖、柴油貨車、秸稈焚燒等領域為重點,聚焦細顆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為重點時段,根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東北地區、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區域不同污染特征,提出針對性攻堅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五項攻堅行動,一是大氣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推動產業結構和布局優化調整,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二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攻堅行動,持續推動區域鋼鐵產能壓減和焦化行業轉型升級,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強化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散煤、燃煤小鍋爐和工業爐窯等分散低效燃煤治理;三是其他區域攻堅行動,在穩妥有序推進清潔取暖基礎上,東北地區加快推進秸稈焚燒綜合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全面提升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水平,其他地區因地制宜制定攻堅任務措施;四是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行動,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建設,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化管理,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五是強化監管執法攻堅行動,嚴格日常監管執法,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監管執法,督促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落實。
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臭氧前體物VOCs 和氮氧化物,加快推進含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強化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及油品儲運銷VOCs 深度治理,加大鍋爐、爐窯、移動源氮氧化物減排力度。以5-9月為重點時段,以臭氧污染較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為國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堅的重點地區,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長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臭氧超標城市在國家指導下開展攻堅。
主要措施包括五項攻堅行動,一是含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行動,加快實施家具、汽車、工程機械等行業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開展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含VOCs原輔材料達標情況聯合檢查;二是VOCs污染治理達標行動,開展簡易低效VOCs治理設施清理整頓,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推進涉VOCs產業集群整治提升以及油品VOCs綜合管控;三是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動,實施低效脫硝設施排查整治,推進燃煤鍋爐以及鋼鐵、水泥、焦化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工業鍋爐和玻璃、鑄造、石灰等行業爐窯提標改造;四是臭氧精準防控體系構建行動,開展臭氧生成機理、主要來源和傳輸規律的研究,強化科技支撐,完善VOCs排放、組分和環境濃度監測體系,著力提升臭氧污染預報水平,開展夏季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五是污染源監管能力提升行動,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強化治理設施運維監管,圍繞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鋼鐵、焦化、建材等重點行業開展臭氧污染防治精準監督幫扶。
柴油貨車污染攻堅戰以貨運量較大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相關省(市)以及內蒙古自治區中西部城市為重點,推動運輸結構調整和車船清潔化,加強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強化部門、區域協同防控。
主要措施包括五項攻堅行動,一是推進“公轉鐵”“公轉水”行動,持續提升鐵路干線貨運能力,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精準補齊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短板;二是柴油貨車清潔化行動,推動傳統汽車清潔化和全面達標排放,加快推動汽車新能源化發展;三是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行動,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強化排放監管,推動港口船舶綠色發展;四是重點用車企業強化監管行動,推進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重點行業企業清潔運輸,強化重點工礦企業移動源應急管控,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五是柴油貨車聯合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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